荆楚网(湖北日报网)讯(记者黄铮 通讯员柴振博)今天是第96个“八一”建军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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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管是军人还是警察,都要把服务人民、维护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,要有最强的吃苦和战斗精神,服从组织,干一行、爱一行、专一行,就是我对国家最大的贡献。”8月1日,谈起从军人到警察的转变,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民警刘元烨十分坚定。
刘元烨出生于1988年,于2005年12月入伍,2019年12月入警。14年军旅生涯,早已把军人的使命感融入到刘元烨的骨髓里。
工作中的刘元烨。通讯员 供图
初到基层时,刘元烨作为一名“老兵新警”,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,在单位虚心向老同志请教。白天跟着同事学习接处警、执法办案,晚上回家自学业务书籍至凌晨,钻研《刑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,快速适应基层工作,成为所里的业务骨干。
直到现在,他依然保持着良好的学习习惯,收集整理各类法律法规以及执法办案相关知识。
因为刘元烨明白,作为一名派出所民警,只有不断地充实自己,提高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的能力,才能维护一方平安。
在部队期间,刘元烨忠诚履职、忘我奉献,先后荣获三等功两次、优秀基层干部两次。
从事公安工作以来,刘元烨成绩突出,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先进个人以及优秀公务员。先后转战反诈、视频侦查、办公室等部门工作。
在反诈部门工作期间,刘元烨总计办理电诈案200余起、抓获断卡人员200余人、止付资金800余万、冻结资金400余万、退赃100余万元。
荣誉满满。通讯员 供图
在警区工作期间,刘元烨共办理案件174起、结案78起,调解纠纷63起、打处81人,片区行业场所清查、检查57次,并参与“飞彩网”专案、“4.12”专案等重大案件办理工作。
从警四年多以来,有很多群众对他负责的工作、热心的服务表示感谢,并赠送锦旗,也有些群众为了规避责任请托说情。面对各种诱惑,他始终坚持从警的底线,从不越“雷池”半步,同时也教育身边的人,自觉抵制吃请、收礼等歪风邪气。
刘元烨说:“我要对得起身上的警服,对得起部队这么多年的教导。”
从军装到警服,变的是制服,不变的是初心。刘元烨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坚守,用坚定的信念书写着对公安工作的无限热爱和对党、对人民的绝对忠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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